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煤监局:煤矿企业于复产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“三大系统”的联网
发布日期:2020.02.22 浏览次数:787

       日前,山西煤监局对煤矿企业“三大系统”(煤矿安全监控系统、煤矿人员位置监测系统、煤矿工业视频系统)与山西煤监局事故风险分析平台、国家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联网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,要求煤矿企业于复产煤矿自复产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“三大系统”的联网,在今年 6 月底前实现“三大系统”的联网和数据上传,建设煤矿也应按照要求同步建设相应的系统。

       煤矿“三大系统”联网可为监管监察、远程巡察、执法检查等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和技术手段,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倒逼企业提升安全生产水平。但由于种种原因,山西省正常生产建设的煤矿中实现联网的只有 30%。山西煤监局要求已经联网的煤矿企业加强维护,确保数据采集、传输、存储、运行、分析正常;未实现联网的企业要主动与技术服务单位对接。

       各监察分局(站)和各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将加强对煤矿企业的监督检查,逐矿落实责任,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问题,确保点对点、集团公司集中、地方监管部门集中联网,如期上传数据,对违规企业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格处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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