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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全部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
发布日期:2016.04.29 浏览次数:854




    本报4月27日讯(记者王彬)山东治霾再出新招。近日,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的意见》。根据意见,到2017年,山东设区城市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将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80%以上;其中省会城市群7个设区城市的建成区将全部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。到今年年底前,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严禁燃烧散煤。

    为减少煤炭散烧和污染直排,意见明确提出,到2020年,将基本实现主城区无煤化,城乡接合部和乡镇驻地普及使用洁净型煤等清洁能源,农村地区禁燃劣质散煤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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