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衡水今年中心城全建成无煤区
发布日期:2016.07.22 浏览次数:911


7月22日讯(邢梅智)近日,记者从衡水市环保局获悉,今年,衡水市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、《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,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将建成无煤区。

据悉,为确保无煤区的顺利建成,全市337个村庄将实施“煤改气”工程,剩余村庄实施“煤改电”工程,并加快市区集中供热工程进度,增加集中供热面积;剩余村庄实施“煤改电”工程。

在无煤区内,禁止销售、使用燃煤;单位和个人、商户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使用燃煤,改用电、天然气、液化石油气或者其他清洁能源;任何单位不得新建、扩建燃用燃煤设施,已建成的,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、页岩气、液化石油气、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。农村已“煤改气”、“煤改电”用户一律禁止使用燃煤生产生活。

据了解,在无煤区建成后,无煤区监管将纳入“双网格”环境监管体系,由当地政府将组织街道、乡镇加大动员和检查力度。同时市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,加强对无煤区的监督管理。对违反无煤区管理要求的行为将严肃查处。各级政府将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,利用各种媒体平台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建共管无煤区的良好氛围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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