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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由“煤老大”变“煤科老大”
发布日期:2017.02.16 浏览次数:637


《山西省“十三五”综合能源发展规划》要求,重点推进煤炭基地、煤电基地、现代煤化工及煤层气、新能源等基地建设,加快推进能源装备和能源服务基地的配套建设。力争到2020年,全省一次能源生产总量达到8亿吨标煤左右,煤炭产能控制在12亿吨左右,产量控制在10亿吨以内。



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.27亿吨标煤,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完成国家同期下达指标,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完成国家下达指标,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,重特大事故得到遏止,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稳定保持在0.1人以下。

煤炭、电力、煤层气等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,基本实现煤炭管理体制和管理能力现代化;基本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由市场形成;能源价格市场化改革取得新进展,能源财税机制进一步完善,初步形成适应能源科学发展需要的行业管理体系。






按照规划,我省将重点推进煤炭基地、煤电基地、现代煤化工及煤层气、新能源等基地建设,加快推进能源装备和能源服务基地的配套建设。

根据国家规划的晋北、晋中、晋东三大煤炭基地和14个矿区总体规划,按照区域煤质和煤层赋存特点,进一步推进三大煤炭基地提质,大力发展大型、特大型煤矿,加快建设现代化矿井,严格控制新增产能,通过不断提升煤炭产业集约高效化水平,推进传统煤炭产业向高端、高质、高效迈进,保障国家清洁煤和综合能源基地生产原料的供给。



建设晋北、晋中、晋东三大煤电基地,优化电源结构,推动煤电产业优化升级,加大一次能源转化力度和电力为主的二次能源输出力度。集约化发展大型坑口电站,扩大晋电外送规模。

“十三五”期间,我省将以安全、绿色、低碳为方向,以企业创新为主体,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吸收相结合、产学研相结合的原则,完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,推动山西由“煤老大”向“煤科老大”转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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