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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高大气环境质量 我市将推广使用优质低硫煤
发布日期:2016.04.27 浏览次数:960


    本报讯(记者宋建巧实习生王君)记者昨日从市工信委获悉,为进一步控制燃煤污染,提高我市大气环境质量,该委已于近日下发《通知》,在全市燃煤电厂和以煤作燃料的工业企业中,推广使用优质低硫煤。

    2016年我市二氧化硫削减目标为5167吨,总量控制在85726吨,同比削减4.5%,按照《2016年郑州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》有关要求,燃煤中的硫含量要小于等于0.5%。为保障目标任务实现,《通知》要求发电企业和有关工业企业积极主动减少污染物排放,首先要加强源头监管。与供煤企业签订低硫煤供销合同,保证质量,并对每一批次进企燃煤进行化验分析,对不符合要求的杜绝使用。其次,要按照环保部门时间要求,完成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和重点行业提标治理,以及燃煤锅炉拆改工作。

    最后,还要按照我市2015~2017年燃煤削减和清洁能源建设方案要求,改善能源结构,逐步削减煤炭消费总量。

    据了解,为保障工作落实到位,各县(市)区工信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到企业检查优质低硫煤使用情况,同时,工信部门将联合发改、环保等部门做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和重点行业提标治理工作,市工信委还将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,对各县(市)区工业企业用煤情况进行抽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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